关于派邦奴(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未获进网许可电信终端设备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11-18 08:47

案件名称:关于派邦奴(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未获进网许可电信终端设备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通信罚2020240010

 

被处罚企业名称:派邦奴(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BQWC6Q9M

 

企业法定代表人:欧屏

 

处罚事由派邦奴(上海)实业有限公司销售未获进网许可电信终端设备

 

处罚依据:根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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