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2 17:17 来源:信息通信管理处
上海倍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0年5月15日向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沪通信管罚催202020第002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沪通信管罚催202020第002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 2019年8月2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通信罚202019第001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缴纳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874.19元(壹佰柒拾玖万肆仟捌佰柒拾肆元壹角玖分);
2、缴纳违法所得三倍罚款人民币5,384,622.57元(伍佰叁拾捌万肆仟陆佰贰拾贰元伍角柒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文书正本影印件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