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未停止向其发送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31 14:26

案件名称: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未停止向其发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通信罚202022第0002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39890T

企业法定代表人:蔡剑波  

处罚事由: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未停止向其发送

处罚依据:根据《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处罚结果: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向社会公告。


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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