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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启动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7 15: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185号)要求,我局现启动本市范围的202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要求

示范基地申报分两个系列,即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其中申报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的,应已具备省级示范基地称号。

我局接收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两个方向的新型产业领域示范基地申报,并评选出1个示范基地,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申报对象须满足《囯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工信部规〔2017〕1号,以下筒称《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且未出现以下情况:1.近三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近三年发生Ⅱ级或I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3.申报对象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申报对象需地理范围清晰、产业相对集中、管理主体明确。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填报,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对象应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通过示范基地在线报送系统(http://sfjd.miit.gov.cn/register/)申报,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伍份)报送我局,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20日。纸质材料接收地址:上海市黄埔区中山南路508号5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条件.pdf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电话:021-63902000-859/021-639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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