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10:11  来源:互联网管理处

各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6]485号)要求,提高网站联系方式准确率,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部信管局)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试点工作开展地区为天津市、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

二、本次试点自2017年12月18日(周一)6时起,以上七个地区将开展备案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部信管局将对通过备案系统提交备案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增加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短信息验证功能,即:备案信息提交后,上述手机号码将会收到短信息验证码,用户须完成短信验证,才能进入省通信管理局的审核程序。

三、各接入服务企业需要升级改造企业侧备案系统,做好用户管理工作,及时督促用户按照用户按照要求更新联系方式,配合试点地区通信管理局开展短信息校验工作,解决用户问题。

四、2017年12月15日(周五)18时至2017年12月18日(周一)6时,备案系统将进行短信息核验功能升级工作,升级期间企业通信服务将关闭,停止接收备案请求数据,升级完成后将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附件:短信息核验试点常见问题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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