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部署落实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
4月15日,为落实全国“净网2014”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上海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会同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召开上海主要网站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会议对本市网站落实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本市网站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自查自纠,全面清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确保在文字、视频、图片、广告、互动板块、移动互联网等各个环节不留死角,同时要求各网站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审核管理制度,形成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长效机制。
会议还要求本市网站在首页突出位置设立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市互联网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对于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网站,坚决做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附:关于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的公告
当前,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屡禁不止、屡打不绝,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人民群众要求严厉整治的呼声强烈。为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行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决定,自2014年4月中旬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面清查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站、搜索引擎、应用软件商店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电视棒、机顶盒等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凡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文字、图片、视频、广告等信息,一律立即予以删除。
二、依法严惩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企业和人员。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问题严重的网站、频道、栏目,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行政许可。对非法网站,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或取消联网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为淫秽色情信息传播提供条件的电信运营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广告服务、代收费服务等经营者,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行政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三、严格落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各互联网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接入服务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或链接,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研发应用防范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的技术措施,不得为淫秽色情信息提供传播条件、渠道。
四、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按照相关管理职责,对疏于监管发生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或备案部门责任人失职渎职责任。对违法违规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等,依法严肃追究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责任。
五、欢迎群众投诉和举报。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举报中心的举报网址为www.shdf.gov.cn,举报电话为12390和010-65212870、65212787;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举报网址为net.china.com.cn,举报电话为12377,举报邮箱为jubao@china.org.cn;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的举报网址为www.12321.cn,举报电话为010-12321,举报邮箱为abuse@12321.cn;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的网址为www.cyberpolice.cn。
特此公告。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201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