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政审批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16:50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营商环境,针对我局日常收到的企业咨询事项,特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备案申请涉中介、代理及收费有关问题

我局从未指定任何第三方提供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ICP备案的中介及代理服务,也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企业的申请,我局都将依法依规按时审核,并将不断提升审批效率。

二、关于《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备案申请材料问题

我局鼓励企业自行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自行通过接入服务提供者、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交ICP备案申请材料,以便及时获得我局审核意见及后续监管要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ICP备案申报材料目录及填写规范可详见附件。

三、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

我局将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形式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ICP备案的,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ICP备案的,或在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及ICP备案后未履行事先作出的承诺完善有关材料或措施的,我局均将依法严肃处理。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附件: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表单填报示例指南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服务指南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常见问题清单

4.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审批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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